共青团济源市委主办
关于转发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作者:王玮  阅读次数:2171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团工委,各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委、(总)支部,各重点企业、市直学校团委:

根据《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电【201913)文件要求,对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以缅怀先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的主体宣传教育活动作出部署。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基层团组织贯彻落实,并于55日前,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报送邮箱:jytsw@126.com)。

共青团济源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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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转发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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