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字〔2018〕13号
关于在全市村(居、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加强村(居、社区)团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团(工)委: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济办〔2018〕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团组织建设,在村(居、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夯实团的基层战斗堡垒,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在农村的青年群众基础,深入推进全团共青团改革,现就在全市村(居、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全面加强村(居、社区)团组织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党团共建,全面加强全市村(居、社区)团组织的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参与农村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
1.积极推荐、鼓励优秀青年参与村(居、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村 “两委”委员兼任团组织书记要求,团组织要主动参与开展全面摸底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等各阶段,推荐政治文化素质较高,带富能力较强,热爱青年工作,群众反响较好的青年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符合村团组织书记候选人条件的优秀青年参与村 “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选拔到村团组织书记岗位上来。
2.以村(居、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村团支部书记。各镇、街道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村团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争取当地党组织的支持,同步配齐配强村团支部书记。鼓励符合相关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的现任村团支部书记按照法定程序参选村“两委”成员,如当选后继续担(兼)任该村团支部书记。提倡年龄在3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成员担(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或者年龄在35岁以下、且是党员(或团员)的村委员担(兼)任村团组织书记,确保每个村都选好配强一名团组织书记。
3.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村级团的组织建设。各镇、(街道)团(工)委要在选优配强村级团支部书记的同时,加强对村级团各项工作的指导,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内创建村(居、社区)团组织,并由村级团支部书记担任管理员完善组织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团员青年进行调查摸底,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除此之外,各村(居、社区)团组织要加强团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青年交流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加强与团员青年的交流与联系,掌握外出农村青年的信息,实现对团员的动态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所在辖区发展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到家乡的发展建设中来。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团(工)委要及时向党(工)委做好汇报,把加强村(居、社区)团组织建设工作纳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配齐配强村团支部书记。
2.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将建立“三级工作责任制”。第一级:团市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团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督导。第二级:各镇、街道团(工)委要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村级团组织建设工作的落实推动。第三级:村级团组织在镇(街道)党(工)委、村(居、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3.做好后续工作。在村(居、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各镇、(街道)团(工)委要汇总本辖区村(居、社区)团支部书记进入“两委”班子或由“两委”年轻同志兼任团支部书记情况,上报至团市委。
联 系 人:侯志君
联系电话:0391-6633281
附件:济源市村级团组织负责人登记表
共青团济源市委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