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济源市委主办
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作者:  阅读次数:31528

济青字〔201826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团工委,各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委、(总)支部,各重点企业、市直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加大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遏制溺亡事故发生,根据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办〔2018〕1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办〔2018〕12号)要求,团市委决定在2018年8月底前,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中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预防溺水工作

团市委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加强预防溺水工作。

以案促醒,提高预防溺水工作认识

根据省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通报(豫防溺办〔20182号、3号),今年“五一”期间我省共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造成6人死亡,其中三门峡渑池县、郑州市惠济区、商丘市永城市、平顶山市叶县各发生1起各溺亡1人、信阳市息县发生1起溺亡2人的事故(1起发生在游览区游玩落水溺亡、2起在水库、河边游玩落水溺亡、1起发生在施工点形成的沟渠落水溺亡、1起在寺庙放生池落水溺亡)。5月12日、13日周末两天放假时间,我省又发生7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溺亡7人,其中南阳市桐柏县1名高中生在一水库下游河道溺亡,社旗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学生在赵河公园游玩落水溺亡,新乡市凤泉区耿庄学校1名学生在爷爷奶奶带领下到辉县市五龙山凤凰山非法经营的景区划船时落水溺亡,安阳市殷都区1名小学生在废弃沙坑内溺亡,滑县1名未入园5岁未成年人在大功河河道内溺亡,鹤壁市浚县1名小学生在水渠内溺亡,信阳市潢川县1名小学生在修路积水坑内溺亡。

这些事故令人痛心,教训深刻。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要及时向团员青年传达近期溺水事故发生情况,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三、营造氛围扎实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团属新媒体、线下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内容包括《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和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等,广泛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宣传预防未成年人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明确任务,认真落实预防溺水各项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二是组织志愿者,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水,切实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五、强化督查,狠抓预防溺水工作落实

在专项治理期间,实行工作台账制度、月督查制度、巡查督导制度。

工作台账制度。各级团组织要将预防溺水隐患排查、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预防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措施要求等,确保落实。

周报告制度。各级团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6月25日前将组建的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志愿者汇总表报送团市委。专项治理期间,开展的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等,注意留存资料、形成信息,每周四中午12点前报告一次情况。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报送方式:团市委学少部赵萌,1区1号楼402室,联系电话6633261,jytsw@126.com。

巡查督导制度。团市委将组织督导组,对各级团组织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在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少于一次,对各级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团组织,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各级团组织在专项治理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持续发力,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1.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济源市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周报表      

      3.致全市孩子家长的一封信      

 

              共青团济源市委   

                          2018年5月25

附件:济青字26号团市委防溺水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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