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济源市委主办
关于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作者:  阅读次数:4349

济青字〔201713

 

关于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团工委,各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委、总支、支部,市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市直各学校团委:

  近日,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要尽快将《细则》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团支部,并指导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细则》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可以通过“三会两制一课”“机关开放日”“青年之家”“8+4”“4+1”“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等方式,组织团员青年逐章逐条学习《细则》,准确把握《细则》精神实质。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集中一段时间抓好《细则》的学习培训。

  二、认真贯彻落实。从《细则》发布之日起,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计划指导,实行动态监测,确保发展团员总量调控目标落实到位。要严格发展团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团手续,注重思想入团,不断增强团员队伍的先进性。要重视从非公企业、农村社区、新兴青年群体等领域中发展团员。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领会颁布《细则》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细则》作为从严治团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强化工作指导,及时掌握《细则》执行情况,确保《细则》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发展团员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明程序不变通。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展团员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团市委2017年上半年将开展《细则》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各单位学习贯彻《细则》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团市委组宣部。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共青团济源市委

                     2017420日   

附件:13号(红头) 关于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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