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济源市委主办
关于推荐团市委机关挂职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作者:  阅读次数:6733

济青联字〔201713


关于推荐团市委机关挂职人选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共青团济源市委改革方案》(济办〔201714号)要求,按照拓宽来源渠道、专挂兼相结合、实施分类管理、保持适当稳定的基本思路,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不拘一格从党员、团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建设专职、挂职、兼职干部相结合,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团干部队伍。认真扎实地抓好《共青团济源市委改革方案》确定改革措施的落实,现就做好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岗位、来源及挂职时间

各单位择优推荐挂职干部1名,挂职团市委机关内设部门副职以下岗位,原则上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市直学校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非市管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同时可兼顾从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领域选拔优秀青年。每批挂职期限为一年。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具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干部管理和待遇

干部挂职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行政、工资),全面参与机关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或协助负责一方面工作,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干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共同管理,团市委负责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派出单位做好干部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挂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给予表彰奖励。挂职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情形的,可提前结束挂职返回派出单位。

各单位要根据上述条件要求,拓宽视野,精心选拔,高质量做好挂职干部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表(一式两份)于915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联系人:董杰,联系电话:0391-6633281,邮箱:tswzxb400@163.com)。

 

附件: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

 

 

 

中共济源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济源市委

                        201797         


附件:济青联字[2017]13号  关于推荐团市委机关挂职人选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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